《长治日报》(CN14-0021)是中共长治市委主管主办,晋东南地区历史最久、权威性最高、影响力最大的主流综合性日报,被誉为“太行明灯”。报纸创刊于1947年4月4日,诞生于晋冀鲁豫解放区,是全国最早的地市党报之一。前身为《长市导报》《工矿建设》,1951年正式定名《长治日报》并沿用至今。历经战火洗礼与多次停复刊、更名,始终与地方发展同频共振,社址位于长治市潞州区英雄中路68号。
作为党和政府的喉舌与意识形态主阵地,《长治日报》坚持“党媒姓党”,秉持“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”的办报宗旨长治市人民政府。聚焦时政要闻、经济转型、文旅融合、民生保障、生态保护等核心领域,打造《要闻》《理论园地》《上党风情》《民生聚焦》等品牌版面,权威解读政策、反映群众心声、记录城市变迁。报纸为对开四版全彩印刷,日发行量约8万份,覆盖长治全市及晋城、临汾等周边地区,核心读者为党政干部、企事业单位职工与社会各界人士。
报社深耕内容创新与媒体融合,构建起以报纸为核心,“i长治”客户端、两微一端及短视频平台组成的全媒体矩阵,全网粉丝超120万,形成“一次采集、多元发布、全域覆盖”的传播格局。自2001年起连续20年获评山西省一级报纸,先后荣获“中国地市党报品牌影响力十强”“全国地方报社管理先进单位”“全国报纸自办发行先进集体”等荣誉,是展示长治城市形象、传递主流价值的核心平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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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严格坚持真实性原则,所有事实、数据、案例、引文必须来自权威信源并经交叉核实,杜绝虚构、捏造、猜测、夸大。
2.建立事实核查 “双人复核” 机制,关键信息(时间、地点、人物、事件、数据)需两名编辑独立核对并签字确认。
3.涉及统计数据、经济指标、人口数据、科研成果,必须核对政府公报、官方统计、权威机构报告,确保精准无误。
4.报道突发事件、安全生产、疫情灾情、刑事案件,必须以官方通报为准,不得轻信网传、未经证实的爆料或猜测性信息国家新闻出版署。
5.采访对象身份、职务、单位、联系方式必须核实,姓名、职务、职称不得写错,杜绝张冠李戴、身份混淆。
6.时间、地点、组织机构名称必须准确,不得出现年份、月份、日期错误,地名简写、旧称、俗称需规范并标注。
7.引用文献、著作、讲话、文件必须核对原文,标注准确出处(作者、书名、篇名、发布时间、页码),不得篡改引文原意。
8.严禁使用 “据悉”“据称”“有消息称” 等模糊表述替代核实信息,确需使用必须注明来源并控制篇幅。
9.报道历史事件、历史人物必须与官方定论一致,时间线、因果关系、评价不得出错,杜绝戏说、穿越、虚构历史细节国家新闻出版署。
10.对当事人、目击者、专家的引语,必须完整、准确,不得断章取义、掐头去尾、篡改语气或语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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